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5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76号)和四川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有关规定,加强我校人才培养和授位质量提升,助力学科建设,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校级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是保证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校级抽检工作是我校学位论文质量的自我诊断。本次学位论文校级抽检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并负责具体实施,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专人负责,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 抽检办法
(一)抽检原则。硕士学位论文校级抽检工作遵循“培养单位全覆盖、 学科全覆盖、重点抽查、均衡比例、科学公正”原则。重点抽检以下学位论文:
1. 在2018年四川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的论文”的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
2. 新上岗研究生导师指导的首届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3. 超长学习年限、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
4. 重点审议后10%的学位论文。
(二)抽检范围。本次抽检的范围是我校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授予硕士学位的论文,包括学术学位论文和专业学位论文。涉密论文仍在保密期间的不抽取。
(三)抽检数量。原则上,抽检总量控制在硕士学位论文总数的3%左右。增加培养规模较小单位的抽检比例,增加新增授权单位的抽检比例,增加在2018年四川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的论文”的单位的抽取比例。同一导师指导的论文原则上只抽取1篇。
(四)抽检方式。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抽检方式,将抽检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抽检论文须涉及全部硕士授权学科,每个学位点均有一定比例论文被抽检。
(五)抽检评审。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通过网上送审平台进行论文评审。
三、 工作安排
(一)报送材料。2019年10月18日前,各培养单位根据抽检数量(见附件1)提交学位论文抽检工作联系人名单(附件2)和抽检论文名单汇总表(附件3),发至邮箱xwb@swjtu.cn。
(二)论文汇总。2019年10月,研究生院从论文库中抽取抽检论文,并按照盲审的要求对论文做匿名处理。
(三)论文评议。2019年10-11月,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通过网上送审平台进行论文评审。
(四)结果反馈。2019年12月,将学位论文评议结果反馈各培养单位。
联系人:李西瑶,66367156
附件:
1.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数量
2.学位论文抽检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3.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信息汇总表(excel表格)
4.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信息汇总表填写说明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