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培养方案只适用于:2007级非全日制MPA(学号07192***)和2008级非全日制MPA(学号08192***)、2009级非全日制MPA(学号0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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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种类别的课程学分必须修够,并且总学分≥43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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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核心课程中如果有多余的学分可以移动到专业方向课程中的“本学院相关课程”计算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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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答辩的时候提交10篇讲座心得和1篇社会实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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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英语和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是核心课程中必修的学位课,不可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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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硕士培养方案(070809非全日制)Upload/file/20160302152945081.xls